国常会通过的这个《草案》明确了对市场主体诚信和监管的要求 2021年05月05日 15:27

——从信用视角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

4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整合了已出台的关于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其中明确市场主体诚信和监管要求,包括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登记机关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登记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等。近年来,伴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和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市场主体活力不断增强,使我国经济即使在疫情等多重冲击下仍保持着较大韧劲。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市场主体数量新增6000多万户。其中,仅去年个体工商户就新增1000多万户,直接带动两亿多人就业。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接受《中国信用》杂志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把行之有效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这是巩固我国商事制度改革成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客观要求。《草案》明确市场主体登记流程要“化繁为简”,同时也提出了“奖罚分明”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有利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促进形成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