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印发,提出市规划资源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和其他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城建档案信用信息归集、评价、应用机制 2023年05月19日 17:15

   为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规范城建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城建档案,更好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近日,上海市印发《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39条,围绕本市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利用、信息化建设及其监督管理活动作了相关规定。

   其中提及信用相关工作,内容如下:

   第三十五条(信用管理)

   市规划资源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和其他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城建档案信用信息归集、评价、应用机制。

   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将城建档案管理相关信用信息归集到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依法采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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