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通过《上海市消毒管理办法》,将有关失信信息向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2023年02月16日 16:36

   日前,市政府审议通过《上海市消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目前,《办法》已经正式公布,于2023年2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及信用相关工作,内容如下:

   第三十八条(监督管理职责)

   疾控主管部门对消毒责任单位的消毒工作,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情况、消毒产品卫生质量,以及消毒服务机构的消毒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强信用监管。

   第四十六条(信用惩戒)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除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有关部门还应当按照规定,将有关失信信息向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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