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信用信息“一张网” 普陀区教育局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2022年01月21日 14:00

为深入推进普陀区民办培训机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培训市场预付费监管体系,普陀区教育局借助“民办培训机构与托育机构信用+网格化治理平台”,进一步畅通线索上报、信息流转、研判核查与综合执法等环节,携手相关职能部门与10个街镇共同保障监管机制的长效运行;率先全市开展培训机构资金监管试点工作,努力为上海市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工作提供普陀样本。

工作背景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民办教育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发布了《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018年工作要点》,上海市也积极推进民办教育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公示和信用档案制度、完善民办教育领域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构建培训机构风险预警及信息管理大数据平台,通过平台促进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合规、有序。普陀区教育局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主要做法

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区教育局以信用平台综合评价结果、培训机构年检结论为依据,对培训机构进行分级分类,在“双随机、一公开”、培训市场巡查等监管工作中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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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培训机构“白名单”

区教育局对培训机构“白名单”实行动态管理,依据国家法规和日常审批、检查的情况,对名单进行动态更新,已经列入“白名单”的机构如涉嫌违法违规,在查实后将从“白名单”中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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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普陀区培训机构资金监管试点工作

20209月正式启动第一阶段试点工作,探索“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制度,并将下半年起新审批成立的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全部纳入试点,并做好协管平台对接后的阶段性跟踪评价;20215月启动第二阶段试点工作,探索实施单卡管理制度+银行专户划扣监管方式的组合管理模式。截至目前,已有18家新设培训机构成功获取监管平台对接标识二维码和试点单位公示牌,进一步提升了培训机构的社会公信力,同时也增强了政府对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的服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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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成效

普陀区积极探索培训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一是有效强化培训机构分级分类信用监管。通过进一步完善信用平台建设,多渠道全面地掌握培训机构基础信息与违规线索,实现精准监管,有效提高监管效率。二是通过资金监管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了培训市场资金监管力度,通过探索银行专户划扣与单卡管理双模式并行机制,填补了原先学杂费保证金制度的监管漏洞,最大限度降低教育培训预收费风险;三是强化了多方合作、多措并举的“综合治理”,逐步构建起权责明确、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培训机构信用管理体系,形成政府依法管理、行业规范自律、社会协同治理的培训市场综合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