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执业证电子证照互认应用实施 2021年07月05日 14:24

近日,沪、苏、浙、皖12家单位联合签发《关于长三角地区律师执业证电子证照互认应用的通知》,长三角各省(市)司法行政、市场监管、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主管部门联合开展的长三角地区律师执业证电子证照互认应用工作正式实施。

以往,律师在办理诉讼、执行业务或投资、并购非诉讼业务,到市场监管部门查询企业登记档案信息时,需出示、提供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长三角地区律师执业证电子证照互认应用后,该区域律师只需通过手机上的相关App(上海市随申办、江苏省江苏政务服务、浙江省浙里办、安徽省皖事通)进行律师执业证电子证照亮证,即可在长三角地区跨省跨地区查询企业登记档案信息,实现实体证照免带免交。
据统计,长三角地区律师每年查询企业登记档案10万余人次。律师执业证电子证照的互认应用,将为长三角地区12万名左右的律师跨省跨地区办事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