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奉贤区全面推行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 2021年02月10日 13:1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精神,不断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探索开展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奉贤区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针对我区43万户市场主体开展开展“签承诺、亮信用”工作,全面推行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

新增企业在开办企业一窗通办理服务窗口拿到新办企业“大礼包”的同时,窗口服务人员会向经营者开展准入前诚信教育,宣传我区信用承诺工作,积极引导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书,承诺合法办企,诚信经营。形成在我区开办企业,企业敲的第一个章即签订信用承诺书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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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纳税服务主管部门在为企业办理税务业务的同时也会向企业发放信用承诺书宣传单张,引导市场主体主动签订《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书》。自此,我区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书的签订将逐渐覆盖我区在册和新增的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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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