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人公共信用报告上线 市民可“一站式”了解信用状况 2021年01月01日 14:06

12月30日,个人公共信用报告上线暨信用共建集中签约仪式在市市场监管局举办。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党工委书记黄敏,市政府办公厅副秘书长黄强等共同启动“个人公共信用报告”。签约仪式上,市市场监管局与前海管理局、建设银行、百行征信等7个单位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550万商事主体、1859万个人、16亿条数据

深圳覆盖全社会征信体系逐步形成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重要场合提出要加强诚信社会建设,要“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加强失信惩戒”“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将建立诚信记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作为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以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为突破口,推动建立各地区各行业个人诚信记录,强化应用,奖惩联动,使守信者收益,失信者受限”。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依规及时向社会提供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授权查询服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率先构建统一的社会信用平台。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和系统性的工程,2020年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坚持把信用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和基础性工程来抓,不断加强信用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信用监管机制改革,着力健全信用应用机制,持续深化诚信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近年来特区信用立法、政务诚信实施意见、信用修复工作指引等法规制度逐步健全,着力提升个人信用信息权益保护力度;覆盖全社会征信体系逐步形成。

目前,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归集全市550万商事主体、1859万个人等16亿条数据,基本实现了“一站式查询、一体化建设、一张网惩戒”。信用应用生态显著增强,信用合作步伐日益加快,多元化信用产品和增值创新服务不断涌现,推广“信易贷”、“深信贷”项目,为全市51.9万户企业提供服务,贷款金额超265亿元,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开启深圳“法人+自然人”大诚信体系建设

此次个人公共信用报告上线,进一步满足了广大群众征信查询需求,标志着深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从企业信用扩展到个人信用领域。同时也开启了深圳全面推进“法人+自然人”大诚信体系建设。而开展区域间、行业间的“1+7”信用共建合作,则是迈出了深圳信息共享和信用创新应用的新步伐。

签约仪式上,市市场监管局与前海管理局、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百行征信、微众信科、高新投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单位涵盖政府部门、商业银行、征信服务机构、投资担保机构,信用信息共享合作覆盖面更广、更具代表性,有利于整合信用信息资源优势,拓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合作渠道,共同防控风险。

记者了解到,此次上线的个人公共信用报告,是深入对比借鉴全国其他城市和征信业、金融行业的经验,结合深圳实践,经过反复推敲、精心打磨形成的,具有鲜明的“深圳特色”。

一是信息更完整。报告涵盖个人在公安、社保、教育、税务、金融等多方面与信用相关的信息,分10大类、28小类的269项内容,信息分类更为科学,便于个人“一站式”了解自身信用状况。

二是适用更广泛。凡深圳户籍或办理了深圳居住证、在深圳购买社保的年满18周岁以上的市民,都可以查询本人的公共信用报告。

三是数据更安全。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安全保护机制,确保数据安全。严格遵循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信息需要本人授权才可调用,报告只能由本人查询。

四是查询更便捷。开通了“线上+线下”全方位查询通道,线上实现了“一网三端”即“深圳信用网”电脑端和“i深圳”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等四种查询渠道,不熟悉电脑和手机操作的市民还可以在市公共信用中心服务窗口获取报告。

对此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未来将进一步加快推进特区信用条例立法,完善配套制度保障。完善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加大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优化公共信用报告服务功能,构建“信用+”应用体系,发挥信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依法加大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信息开放力度,加强信用智库建设,引导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用信”推送。